关于举办表演艺术类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来源:教学管理处浏览次数:48


有关办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 2023 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国家级省级培训任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号)要求和学院工作安排,由学院表演艺术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戏剧学校办学点(江苏省戏剧学校)承办的省级表演艺术类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代码:2023ZSP-A212)定于20238月在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有关办学单位表演艺术类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表演艺术类师德师风建设

2.表演艺术类专业设置与专业发展规划研究

3.表演艺术类专业课程改革研究

4.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法研究

5.表演艺术类专业教学管理培训与研究

三、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820-27日,8201200前报到。

2.报到地点:汉庭酒店南京新街口常府街地铁站店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常府街39号,酒店联系人:顾鹏飞,联系电话: 15951970560

3.交通路线:地铁3号线常府街站4号出口东500,地铁2号线西安门站3号口出南800

四、其他事项

1.请各校认真选派参培学员,根据培训名额分配表确定的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通过系统进行报名的学校,使用各自学校用户名和密码,于815日前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net.cn/cmsplus/index.html),完成报名。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报名的学校,于815日前将学员信息表(详见附件2)发至培训班工作组邮箱。参培学员一经报名原则上不得变更。参培学员完成报名后及时加入培训班QQ群(群号:895672726)。

2.参培学员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班日常管理。各校要组织参培人员填写培训承诺书(详见附件3),报到时交培训班工作组。

3.培训结束前每位学员应填写考核鉴定表,并完成1篇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培训总结,发至培训班工作组邮箱。培训期间,请学员自备笔记本电脑。

4.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应将培训所学内容积极应用于本校的五年制高职课堂教学改革,并指导其他教师共同提升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水平。

5.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由省教育厅专项支付。参训学员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6.联系方式。学院联系人:侍凌风,联系电话:025-83335335;培训班工作组联系人:戏剧学校办学点陶冶,联系电话:13951956189,戏剧学校办学点陈艳,联系电话:13951660700,邮箱:lybyzwh@163.com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线下报名学员信息表

          3.培训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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